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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人民法庭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

    和谐社会的本质,在于按照社会发展的规律运动,对在发展中产生的必要矛盾,提供有效机制得以妥善解决,使社会主体意志和情绪能有效表达及释放,社会关系和而不同,人们各得其所。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镇社区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加大,社区承载着太多的社会功能,在这一社会转型时期如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发挥人民法庭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作为基层法院从事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一员,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审案,发挥解决纠纷的导向作用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审判的前沿阵地,人民法庭主要是通过审判活动来促进社会和谐,而社区又是乡、镇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安乡县人民法院下设的三个法庭对涉社区的矛盾激化、妨碍企业正常生产,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工作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发挥多元化解决纠纷的主导和核心作用,对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机制发挥促进和保障作用,对其它途经解决纠纷承担法律导向、确立准则、传递信息、提供便利、给予支持等功能,在审判工作中做好释明工作,包括诉前释疑,针对当事人其它途经解决纠纷的偏见,向当事人介绍、宣传其它途经亦可公正解决纠纷的信息,解释司法救济的证据性及成本性的要求,供当事人选择。如今年6月官陵湖人民法庭接待了一起狗咬伤人案件:刘某系安生乡大杨树居委会居民,2008年7月被邻居李某家的狗咬伤,用去医药费400元,经协商索赔不成,刘某欲聘请了律师打官司,经法庭释疑,刘某找到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调解解决了纠纷,对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庭还应注重诉后对裁判文书的讲解及对当事人诉后行为的引导。给当事人比较不同途经解决纠纷的异同,即提高司法权威,又提高其它途经解决纠纷的社会公信力,此外,人民法庭还要积极参与社区突发事件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我们应优先前往处理,积极参加三调联动,然后依职能部门分工处置。
    二、服务前移,贴近民生
    由于多种原因,我县的人民法庭在机关办公多年,给人民群众造成一种法庭已撤销的感觉,从2007年起法庭又逐步派出,今年我院党组重申了法庭扎根基层的方针,三个人民法庭均成立了社区流动法庭,凡涉社区的案件,做到了立案在社区、开庭在社区、调解在社区、结案在社区,增加了乡镇社区居民的安全感,群众感到法庭又回到了身边,有解决不了纠纷群众找法庭成了共识。此外,法庭还主动协调与辖区党委、政府其它部门和所辖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关系,建立了每月与所辖乡镇及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工作的制度,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纠纷,既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又防止因告状无门而激化或转化矛盾,今年以来,三个人民法庭坚持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协助社区的基层组织调解民间纠纷32起,防止凶杀案件4起、群众性械斗2起。
    三、就地庭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公开审判,是法庭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的重要方式,也是法庭的神圣职责。我县是农业大县,很多乡镇社区是由村级组织转化而来,不乏农业户口和农村承包用地。人民法庭应对社区农业土地承包中的突出案件就地开庭审理,组织人大代表和群众旁听。如大鲸港法庭今年四月根据就在安裕乡的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渔池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当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案情,使广大群众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此后,该类纠纷,当事者绝大多数均能依法自行处理。我县涉社区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从上半年的5件,下降到下半年的1件。此外,还在社区办好法律宣传栏、公告栏,弘扬正气,大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张贴布告,以教育群众,预防犯罪。
    四、加强培训指导,提高人民调解水平
    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是法律赋予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今年我院的三个法庭共办了12期社区调解宣传,调解员的培训班,邀请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观  庭审200人次,赠送法律书籍200余册。加强在实践中的以案指导,以达到培训调解干部,引导他们要做和事佬,但决不和稀泥。指导他们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切实可靠的综合治理措施,力争做到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同时,指导他们制定社区居民公约,教育居民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今年1-10月我县农村、乡镇的社区共发生民间纠纷180起,社区调解组织调解120起,社区自行调解率为66.7%。
    五、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增强防患功能
    新时期社区的民间纠纷具有普遍性、复杂性的特点。人民法庭应根据这些特点调查研究,掌握纠纷特点,发出司法建议,为辖区党委政府及社区制定维稳措施提供准确信息和法律依据,预防纠纷的发生。例如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常岳高速公路的上马,我县的长岭州社区和城东社区征地拆迁面积大,拆迁征地补偿矛盾突出。社区和居民不能平等地对待农嫁女和新迁入居民酿成了多起纠纷,既影响社会稳定,又影响了重点工程的建设。根据这类纠纷的审理和类似案件发生的规律,今年法院向有关镇政府提出了派专干部防该类纠纷的建议。官陵湖法庭向有关社区提出司法建议,并在征地前配合做好工作,有关社区采纳了司法建议。今年该类纠纷得到了控制,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作者:安乡县法院官陵湖人民法庭庭长  罗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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